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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恒讲堂】杨花花:《从要素式起诉状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焦点问题》
来源: | 作者: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时间: 137天前 | 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情复杂、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是律师业务中的重点与难点。要素式起诉状作为这类案件的核心文书,往往直接揭示了案件的争议核心。



8月15日下午,2025年度《合恒讲堂》第十五期开讲。合恒律所合伙人、建工房地产专委会主任杨花花律师以《从要素式起诉状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焦点问题》为主题进行分享。



杨花花律师在分享中指出,根据法院的要素式起诉状,给我们明确了每类案件核心争议点。杨律师结合要素式起诉状的内容,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办理过的案件,逐一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及法律适用规则。例如,要素式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部分就包括了工程款、利息、违约金、优先受偿权、合同效力、损失等等。


在实务操作中,杨花花律师特别强调了“诉讼请求的针对性”与“证据链的完整性”。她指出,建设工程案件的诉讼请求需围绕工程款结算、利息计算、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等核心诉求展开,同时需结合合同约定、履约事实及证据材料,避免笼统主张。例如,针对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交付之日、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日及起诉日三种情形,若当事人未约定具体时间,则需依据实际履约情况合理确定。此外,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垫资利息的合法性、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适用条件等问题,均需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并辅以充分的证据支持。



本次分享不仅聚焦法律条文的解读,更从实务角度出发,探讨了建设工程纠纷中常见的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杨花花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合同效力认定、连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范围等难点问题,并提出“强化合同管理、注重过程留痕、及时主张权利”的实务建议。她强调,建设工程案件的处理需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兼顾行业特性与商业逻辑,方能实现争议的高效化解。


“合恒讲堂”旨在为合恒律师注入新的法律知识和执业技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的权益而保驾护航。此次讲堂的分享内容无疑对律师们提升专业法律能力和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期待下一期合恒讲堂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