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律师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执行者,更是法与情平衡的艺术师,肩负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以下这起酒局组织者未劝酒却担责的真实案例,生动展现了律师在复杂纠纷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一、案情回顾
2024年,李某与王某、伊某、郭某、周某、唐某、何某、左某等十余名老乡,依照惯例在王某生日会上相聚。聚会期间,众人自行饮酒,无劝酒、斗酒行为。当晚22点左右,第一波参与聚会者离场,剩余人员在王某家中打麻将。准备离开的李某折返上卫生间后,与仍在用餐的伊某、何某二次饮酒。23点左右,王某见李某饮酒过多,便主动邀其留宿,李某应允。随后,打麻将的人和其他人陆续离开,王某一一送下楼。此时,左某等人发现李某独自在楼梯间摔倒受伤,遂将其扶起并建议就医,李某称“等休息一会酒醒就好了”。次日早上,伊某等人再次打算送李某去医院,又遭拒绝。直至次日下午,李某才由家属送往医院,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30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伊某、郭某、周某、唐某、何某等十余人诉至法院,索赔30余万元。
二、庭审与调解
2025年3月,庭审持续6个多小时。在最后的庭审调解阶段,王军科律师与马双强律师秉持“止诉息争”理念,从法律、人情、道义多维度出发,与代理的被告王某、伊某、郭某、周某、唐某、何某等十余人协商。最终,法官采纳了律师提出的方案,与原告李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各方当庭签署调解笔录。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化解群众矛盾,还延续了多年的同乡情谊。
三、律师观点剖析
王军科律师和马双强律师对本案各方责任的认定与审理法官一致:
1.聚会组织者责任:王某和伊某系夫妻,作为聚会组织者,虽未尽护送义务,但在李某人身损害发生后,多次主动要求送李某就医,均被李某拒绝。从法律及情理角度分析,本案律师认为王某和伊某在事后已尽到必要、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本次事故20%的责任。
2. 二次饮酒者责任:何某与李某二次喝酒,虽无劝酒行为,但加重了李某的醉酒状态,对李某人身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影响,应承担5%的责任。
3.其他同饮者责任:其他同饮者不存在劝酒、斗酒行为,依法本不应承担责任。不过,基于多年老乡情谊和人道主义原则,他们自愿每人向李某补偿1000元。
本案充分体现了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平衡法与情的智慧,通过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人情常理,成功化解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我们律师职业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