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严谨 敬业 高效
NEWS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如何精准理解和把握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
来源: | 作者:法税委李莉、周云 | 发布时间: 101天前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连续接到几起咨询都与个体户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有关,且发现很多个体户业主甚至财务人员对这个问题的认知存在严重的误区和偏差。因为对个体户书立动产买卖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最终要回归到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上,所以本律师认为有必要专门就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这个问题给大家梳理一下,下面我就从六个层次进行解读,以便帮助个人纳税人在印花税上进行合规管理。

        

        一、“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的法律依据

        

        这个问题的依据来源于《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在《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中的买卖合同后面有个备注,备注分别解释了买卖合同仅限于动产买卖合同,且紧跟的一个小括号里面载明“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二、备注中的“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的含义

        

        “备注”中的“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三、主体上的“个人”边界如何把握?

        

        从合同签订主体看,“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中的个人不仅仅指自然人,还包括个体工商户。所以只要是合同一方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情形下签订的动产买卖合同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切记,印花税上的个人也包括个体户。

        

        四、从合同标的物上看,“个人书立的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仅仅指“动产”买卖合同。

        

        除了“动产”买卖合同以外,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书立的合同,只要在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的范围之内的,原则上都属于应税合同,千万不要再说个人或个体户不用交印花税,这个是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

        

        五、从税收定性看,“个人书立的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的定性叫做“不征”印花税。

        

        不是因为享受税收优惠而不征,而是压根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而不能征;千万不能把不征印花税等同于免征印花税,“免征”属于一种税收优惠待遇,是本来属于征税范围的, 是应该征税的,但是因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优惠条件而最终不用实际承担税负而享受的免税待遇。

        

        六、“个人书立的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中的“不征”是合同双方均不征,而不是仅仅属于个人的一方不征。

        

        比如甲公司和乙个体工商户签订了办公用品买卖合同,则这份合同是甲乙双方均不征印花税的,当然这也可能产生印花税数据的差异,真的有风险提示纳税人要懂得怎么跟税务局做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