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于2014年12月29日联合发文《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银监发〔2014〕53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做好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单位或个人在本机构的涉案存款、汇款等。
一、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公安机关
三、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四、国家安全机关
五、军队保卫部门
六、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七、税务机关
八、监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九、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