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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恒热点】醉酒女子砸破飞机玻璃事件,我所王世冰律师专业解读
来源: | 作者:hehenglvshi | 发布时间: 1811天前 | 1231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一女子因感情问题喝酒买醉,在航班行驶过程中耍起酒疯,并将飞机舷窗内侧玻璃砸破,导致航班备降郑州机场。目前该女子已被刑拘。

     醉酒可以上飞机吗?该女子行为会造成什么危险?该女子会面临什么处罚……就大家关注的热门问题,我所刑事部主任王世冰律师接受华商报采访,针对此次事件发表律师的专业解读:



     王世冰律师认为,生活中,不少醉酒的人往往表现为神志不清、行为反常,但无论是1979年《刑法》第15条还是1997年《刑法》第18条,都明确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讲,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如此规定,一方面是基于醉酒人对于醉酒后果应该有所预见,另一方面醉酒是一种人为的可戒除的行为,规定醉酒的刑事责任有利于从长远上减少酒后犯罪,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因此,该醉酒女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该醉酒女子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王世冰律师认为,一方面是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该女子造成航空器受损,应赔偿航空公司损失。而因航班延误、取消造成旅客滞留的相关费用和赔偿,也会向该乘客追偿。而航班维修期间的预期收益受损部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也可以由航空器权利人向该乘客进行追偿。同时因诉讼产生的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也可以向乘客追偿。如果都追偿的话,肯定数额巨大。

     王世冰律师还表示,该醉酒女子的行为少不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就目前的报道内容来看,该女子因感情问题喝酒买醉,在航班行驶过程中耍酒疯,并将飞机舷窗内侧玻璃砸破,造成重大的飞行安全隐患,严重者会机毁人亡。从客观行为上分析,该女子的行为已经造成飞机的飞行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女子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飞机舷窗内侧玻璃属于飞机的一部分,存在一定价值,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