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下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条文解析”第三场交流会在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陕西省律师协会、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主办,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承办。来自法律界的众多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围绕婚姻家事领域的重点条款与实务经验展开深入交流。会议由陕西省律协婚家委秘书长、合恒律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委会主任武慧敏主持。

会议伊始,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山致欢迎辞。他在致辞中指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对当前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鼓励大家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分享经验,共同提升专业能力,为推动本领域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发展贡献力量。
在主旨发言环节,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高丰美围绕“离婚纠纷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这一主题展开分析,并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14条,系统梳理了影响抚养权判断的关键因素,为与会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思路。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刘海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功能主义阐释——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2条为中心》为主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出发,深入解读了该原则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逻辑,启发听众思考其在司法中的灵活运用。
在实务分享环节,四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带来了精彩纷呈的案例剖析。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露律师以《离婚协议中财产给予子女的实务操作》为主题,结合实际判例,详细讲解了相关条款拟定要点及常见争议解决路径,内容实用性强,受到广泛好评。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婧律师以《从抢夺未成年子女问题治理看基层治理中的未成年人保护》为题,围绕抢夺未成年子女现象,提出完善监护制度和家事审判机制的重要性。陕西乐思律师事务所杨明霞律师以《诉前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之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实务案例分享》为题,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诉前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操作流程及其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区别,为一线办案提供参考。最后,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委会副主任樊宁宁律师就《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与归属》为题进行探讨,从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角度出发,全面解析了各类情形下的法律归属问题。
会议尾声,李露主任作总结发言。她强调,随着婚姻家庭案件日益复杂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已成为律师行业的核心任务之一。她呼吁广大从业者加强案例共享与协作,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品质,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家事法律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研讨会气氛热烈、内容充实,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加深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也在实务操作层面获得了诸多启发。相信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将为今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期待下一次行业交流活动再次汇聚智慧、共话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