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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刑辩九人行】公益论坛(第二十期)——新形势下的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沙龙
来源: | 作者: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时间: 320天前 | 35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7月21日下午,陕西刑辩九人行公益论坛第二十期“新形势下的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沙龙活动在我所举行,本次沙龙活动由我所主任李志山主持。

刑辩九人行成员张麦昌、雷大学、吴科、房立刚、李宏良、李志山,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祥钢律师、刑事专委会主任王帆律师、朱志辉律师、王军科律师以及热爱刑辩的青年律师等六十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麦昌律师分享的主题为《刑事辩护如何破解制度困局》。他指出,监察制度、认罪认罚制度以及刑事辩护全覆盖是新时代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是,对于刑事辩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困难,这种挑战和困难,是“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这对矛盾全局性的反映。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张律师提出了三大策略:首先,律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深化法律知识,增强实战技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司法环境;其次,《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已经提上日程,刑辩律师应当积极参与,推动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司法体系,保障辩护权利的充分行使;最后,加强行业内及跨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律师间以及律师与司法机关间的交流沟通,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刑法的正确实施,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在面对重重困局时,律师群体应当秉持“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共同携手逐步解决难题,引领刑事辩护事业稳步前行,脚踏实地,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大学律师分享的主题为《有效辩护新路径》。他提出,有效辩护要做好三个关键步骤。首先,要“抬头看天”,作为刑辩律师要持续关注并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这样的相关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简称“两高一部”)的工作报告和大数据,从中理解刑辩律师角色的定位,国家治理的方向,明确辩护方向和业务领域。其次,要“低头走路”,即从实际案例中总结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操作的标准化内容,以此为基础探索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和辩护技能。最后,他呼吁在当前形势下,要“改造自己”,要转变心境,保持良好心态,从容面对当下刑事辩护的“新形势”。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李云祺律师分享的主题为《认罪认罚制度对律师刑辩业务的影响与应对》。她分析了认罪认罚制度对律师刑辩业务的双面影响。积极方面,它转变了辩护律师与公诉机关的关系,从激烈对抗到相对柔和的一种柔性机制,提升了部分案件的处理效率,促进了控辩双方的良性协商。然而,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包括当事人委托意愿降低、案件公正性可能受损以及律师辩护权行使受限。对此,李律师建议辩护人应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重点在于坚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严谨辩护,同时恰当且有效地行使独立辩护权,以平衡制度带来的挑战。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委会主任王帆律师分享的主题为《当前形势下刑事辩护业务的思考》。他指出,认罪认罚制度加速了案件处理,提供了较轻量刑的机会,并有助于社会和谐,但也存在导致冤假错案、虚化律师辩护功能,弱化刑法惩治犯罪功能的风险。刑事辩护全覆盖确保了所有被告均能获得律师服务,解决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律师的法律援助问题。然而,部分不负责任的法律援助律师降低了辩护质量,使刑事辩护形同虚设,沦为走过场。此外,监察法的实施虽增强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却忽略了律师在案件调查阶段辩护权的保障。最后,王帆律师强调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构建专业的辩护品牌,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案源,从而在当前的制度框架内实现刑事辩护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分享的主题为《侦查阶段的取证与沟通——从一起强奸案说起》。刘律师分享了他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的经验。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发掘,刘律师多次去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工作,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行为过程,最终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刘律师将证据调取等工作提前到侦查阶段,并将调取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及辩护意见第一时间交与相关承办人,并与侦查人员、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案件最初检察官未对本案形成成见前,将有利于嫌疑人的相关证据事实呈现在其面前,为后续案件走向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这起强奸案件以案件撤销结束,取得了非常好的辩护效果。他强调,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扎实的取证是取得成功的基础,这需要律师具备耐心、细致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通过不懈地搜集证据和分析案件,律师能够发现那些可能被忽视的细节,进而揭示真相。此外,及时、有效的沟通同样至关重要,在恰当的时间与案件承办人充分沟通,能够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当然与当事人的沟通也很重要,它不仅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信任的基石,也是获取关键信息、理解案件全貌的重要途径。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房立刚律师分享的主题为《天外飞来的刑事证据?》。房律师深入探讨了刑事证据的本质、来源与归宿。他指出,言词证据因其主观性和易变性成为质证中最棘手的部分,而侦查过程中形成的笔录往往受到侦查人员个人意志的影响,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房律师进一步强调,现行法律框架下对质权的缺失是一个重要问题,对质权的存在能够确保被告人有权在法庭上直接面对控方证人,对其进行质询,这不仅能增强证据的真实性,还能防止诱导性取证或秘密取证等不当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律师分享的主题为《监察法实施后刑事辩护新挑战》。他首先解读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核心内容,随后聚焦于监察委案件与《刑诉法》衔接中遇到的七大问题:案件范围界定、管辖权限划分、强制措施适用与场所选择、移交文书规范、补充调查程序、证据标准对接以及涉案财产处理。李律师进一步指出了监察法实施对刑事辩护带来的挑战,包括监察委的地位及对案件进程的影响、留置期间构建的证据体系对后续辩护策略的制约、羁押状态及财产状况对被告人权益的潜在损害。针对这些困境,他提出了从政治层面理解政策导向、法律层面掌握最新法规、专业层面提升辩护技巧、技术层面运用现代工具的综合应对策略,旨在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多维度的解决方案,以适应监察法实施后的新常态。


在互动交流环节,王军科律师、朱志辉律师等在场的律师同仁们踊跃发言、提问,大家均从自身的角度提出了多种观点,形成了多种思维的碰撞。


最后,李志山主任先对主讲律师们的分享内容作了总结,今天大家相聚在一起讨论党和人民的期盼,展现律师的责任担当,同时提出刑辩的趋势和刑辩的前景。李主任总结表示,刑辩是一种情怀,法律援助更是一种情怀,此次沙龙希望能与大家碰撞出思路、产生共鸣、带来启发,更希望大家不虚此行!最后,对今天参会的所有人表达了由衷的感谢。